關於律師選舉與律師業務
最近臉書都被律師選舉洗版,其中有個被討論的議題就是如何擴大與推展律師業務。
關於律師業務,從獨立執業以來,常常碰到客戶加盟契約是交給加盟或企管顧問撰擬。
其中,遇到不同客戶的馬來西亞、美國、越南、日本、菲律賓的國際加盟都是交給某位知名的加盟顧問撰擬加盟契約與依當地法規登記或揭露,每個國家的開價都是七位數。
這讓我思考一個問題,律師公會與律師們是不是該想想哪些事情是只有律師才可以做,如果是只有律師才可以做,那就請立法規範並促進主管機關嚴格執行。如果不是,那要改變的則是我們律師自己,改變我們的觀念,拿掉我們不該受的限制,以及思考如何從這些顧問拿到我們應該拿到的案子。
#應該拿來畫漫畫